文章目录

前言

这本书类和行为委托的部分忍不住看了第二遍。觉得观点很新颖,很有意思。

new调用函数的步骤

  • 创建一个全新的对象
  • 为新对象执行[[prototype]]连接
  • 为新对象绑定函数调用的this
  • 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其他对象,new表达式的函数调用会自动返回这个新对象

绑定的优先级

从弱到强

  • 默认绑定
  • 隐式绑定 上下文对象中函数调用等
  • 显式绑定 call,apply,bind
  • new调用

绑定的例外

如果显示绑定中传入null 或者undefined作为this,则该显示绑定被忽略。 用null可能会出问题,更安全的做法是使用{},或者Object.create(null),后者比前者少一个Object.prototype的委托

一些新方法备忘

  • Object.preventExtensions()
    • 禁止添加新属性
  • Object.seal()
    •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Object.preventExtensions(),并把所有属性的configurable设置成false
  • Object.freeze()
    •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Object.seal(),并把所有属性的writable设置成false
  • Object.propertyIsEnumerable
    • 检查属性名是否存在于对象(而不是对象的原型链上),且enumerabletrue

类风格的继承

设置原型时推荐 child.prototype = Object.create(super.prototype);

查阅高级程序设计上是child.prototype = new Super();

书上的解释其实我不太能理解

类和委托

作者推崇委托的概念。

传统的类在被实例化的时候,它的行为(方法)会被复制到实例中去,当类被继承的时候,行为(方法)会被复制到子类中去。 而Javascript中所有的函数只能被引用而不是复制。

比较了行为委托和仿类式继承

  • 代码简单
  • 对象之间关联关系简单
  • 不需要有类似显式伪多态这种丑陋的语法

比较了行为委托和ES6 class

  • ES6只是语法糖,并没有改变内部复杂性
  • super()实现了相对多态,但super定义是静态的,会带来某些问题
  • 在继承关系中需要建立共享属性的话,还是需要用到丑陋的prototype

属性的设置与屏蔽

myObject.foo = 'bar';

当foo属性存在于原型链的上游时,会出现三种情况:

  •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writable为true时,直接在myObject上添加
  •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writable为false时,严格模式报错,非严格模式则忽略
  •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foo是一个setter,则调用这个setter
总浏览数:
总访客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