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象、类、原型和委托《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-上》读书笔记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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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这本书类和行为委托的部分忍不住看了第二遍。觉得观点很新颖,很有意思。
new调用函数的步骤
- 创建一个全新的对象
- 为新对象执行[[prototype]]连接
- 为新对象绑定函数调用的this
- 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其他对象,new表达式的函数调用会自动返回这个新对象
绑定的优先级
从弱到强
- 默认绑定
- 隐式绑定 上下文对象中函数调用等
- 显式绑定 call,apply,bind
- new调用
绑定的例外
如果显示绑定中传入null 或者undefined作为this,则该显示绑定被忽略。
用null可能会出问题,更安全的做法是使用{}
,或者Object.create(null)
,后者比前者少一个Object.prototype的委托
一些新方法备忘
Object.preventExtensions()
- 禁止添加新属性
Object.seal()
-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
Object.preventExtensions()
,并把所有属性的configurable
设置成false
-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
Object.freeze()
-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
Object.seal()
,并把所有属性的writable
设置成false
- 在现有对象上调用
Object.propertyIsEnumerable
- 检查属性名是否存在于对象(而不是对象的原型链上),且
enumerable
为true
- 检查属性名是否存在于对象(而不是对象的原型链上),且
类风格的继承
设置原型时推荐 child.prototype = Object.create(super.prototype)
;
查阅高级程序设计上是child.prototype = new Super()
;
书上的解释其实我不太能理解
类和委托
作者推崇委托的概念。
传统的类在被实例化的时候,它的行为(方法)会被复制到实例中去,当类被继承的时候,行为(方法)会被复制到子类中去。 而Javascript中所有的函数只能被引用而不是复制。
比较了行为委托和仿类式继承
- 代码简单
- 对象之间关联关系简单
- 不需要有类似显式伪多态这种丑陋的语法
比较了行为委托和ES6 class
- ES6只是语法糖,并没有改变内部复杂性
- super()实现了相对多态,但super定义是静态的,会带来某些问题
- 在继承关系中需要建立共享属性的话,还是需要用到丑陋的prototype
属性的设置与屏蔽
myObject.foo = 'bar'
;
当foo属性存在于原型链的上游时,会出现三种情况:
-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writable为true时,直接在
myObject
上添加 -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writable为false时,严格模式报错,非严格模式则忽略
- 当[[prototype]]上有foo,且foo是一个setter,则调用这个setter